首页 旅游动态 新业态                 登陆
旅游动态 目的地 在线旅游 航空 酒店 旅行社 景区 新业态 智库专栏 科技 节会 乡村 评论 招商投资 专访

 

首页 > 资讯频道 > 旅游动态 > 正文
 

国家旅游局:旅行社强迫购物30日内可退货

2016-08-02 14:49:54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作者:    阅读:  字号: T   T
 

  国家旅游局昨日就新的《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对游客不文明行为、旅行社不合理低价等问题均作出了相应规定。根据条例,游客如果存在严重的不文明行为,未来乘坐航班或出境旅游可能会受限。同时,游客如果被旅行社强迫购物,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

  强迫购物游客可要求退货

  新条例明确规定,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购物次数、停留时间、购物场所的名称和主要商品情况;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内容、价格及活动时长;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并与旅游者协商一致,由旅游者签字确认。

  同时,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安排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或者旅游者购物消费,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获取相关经营者给予的财物。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以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旅行社若违反以上规定,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就其所购物品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费用,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业内人士认为,该规定充分保障游客权益的同时,也面临取证难的问题。

  不文明行为记录或将影响出境游

  条例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不文明行为的,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将旅游者的相关信息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并向公安、海关、检验检疫、边检、交通、金融等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及有关经营者通报。有关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经营者可以根据职责权限在征信系统中记录,以及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乘坐航班等惩戒措施。我国现已形成了游客黑名单机制,此次条例中关于限制出游、乘坐航班等规定是对不文明行为惩罚的进一步细化。

  不合理低价揽客最少罚3万

  根据条例,若无正当、合理理由以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将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取消出境旅游业务许可、边境旅游业务许可,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相比之下,老版的条例对罚款数额并没有这么详细的规定,但“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力度比新版更大。

 
 
上一篇:内地游学联盟百人大团游学泰安
下一篇:露营五莲 共享夏日清凉夜
 
 
 
 
 
 
栏目最新
 
 
推荐资讯
平分秋色
平分秋色
携热爱出发,景田和《17号音乐仓库》逆风翻盘
携热爱出发,景田和《17号
《钢铁意志》掀起包场观影热潮  为新时代“钢铁战士”照亮前行路
《钢铁意志》掀起包场观影
速8酒店:丝绸之路上的免费住行
速8酒店:丝绸之路上的免费
 
 
栏目热门

 

 

旅游产业融合与智库服务平台
做行业产业链最优质的服务商
 
联系 | 合作
QQ:750989726
邮箱:lvyousd@163.com
服务信息 读者服务 大众旅游
旅游动态 招商投资 舆情 航空
智库专栏 权威发布 乡村 酒店
在线旅游 旅行社 评论 景区
微信头条 目的地 活动 节会
企业动态 新业态 科技 专访
登陆
注册
投稿
新闻线索
咨询建议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网站声明
工作机会

 

大众旅游网  | QQ:750989726 邮箱:lvyousd@163.com    Powered by EmpireCMS